黨建動態(tài)
智學黨史100天|(五十四)1955年軍隊授銜
黨史回眸——1955年軍隊授銜
1955年9月27日,根據(jù)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通過的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及授予有功人員勛章典禮在北京隆重舉行。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被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同日,國務(wù)院舉行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將官軍銜典禮。全軍被授予大將軍銜的有10名、上將軍銜的有55名、中將軍銜的有175名、少將軍銜的有802名。9月27日,毛澤東、周恩來分別出席授銜授勛典禮。10月1日,全軍開始佩帶軍銜肩章、符號。人民解放軍實行薪金制、軍銜制、義務(wù)兵役制三大制度,對于克服單純志愿兵役制度的某些不利因素,保證全軍高度集中統(tǒng)一和提高工作效益,推進軍隊正規(guī)化、現(xiàn)代化建設(shè),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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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史人物——葉劍英
葉劍英,1897年4月28日生,原名葉宜偉,字滄白。廣東省梅縣人。1917年入云南講武堂。曾參與籌建黃埔軍校,任教授部副主任。1926年任國民革命軍新編第二師師長,后任四軍參謀長。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27年12月率領(lǐng)所部教導團參加廣州起義,任軍事指揮部副總指揮。1928年赴莫斯科學習。1930年回國。1931年到江西中央革命根據(jù)地,歷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兼總參謀長,中央軍委總參謀長兼紅一方面軍參謀長,西北軍委會參謀長兼紅一方面軍參謀長,工農(nóng)紅軍學校校長,瑞金衛(wèi)戍區(qū)司令,閩贛及福建軍區(qū)司令員。參加了長征,任一縱隊司令員、前敵總指揮部參謀長。到陜北后參加和平解決西安事變。抗日戰(zhàn)爭時期,曾任八路軍參謀長,并協(xié)同周恩來在國民黨統(tǒng)治區(qū)做統(tǒng)戰(zhàn)工作。1941年2月任中央軍委參謀長。解放戰(zhàn)爭時期,歷任華北軍政大學校長,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參謀長,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北平軍事管制委員會主任,北平市市長。1946年任北平軍事調(diào)處執(zhí)行部中共首席代表。1948年12月—1949年8月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副書記。
建國后,歷任廣東軍區(qū)司令員兼政治委員,廣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主任,廣州市市長、市委書記,華南軍區(qū)司令員兼政委,中南軍區(qū)副司令員、代司令員,中共中央中南局代書記。1949年10月當選為中蘇友好協(xié)會總會理事、中央人民政府華僑事務(wù)委員會委員、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1949年12月—1953年1月任中南軍政委員會副主席。1950年4月任廣東省政府主席。1950年9月—1954年7月任廣東省政府財經(jīng)委員會主任(兼)。1953年1月任中南行政委員會副主席。1954年6月任中央人民政府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1954年9月任國防委員會副主席。1954年11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力量監(jiān)察部部長。1958年3月任軍事科學院第一任院長兼政委。1959年4月、1965年1月任國防委員會副主席。1965年1月當選為第四屆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1975年1月任國防部部長。1978年3月當選為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1983年辭)。1982年9月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1983年6月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還曾任中國釣魚協(xié)會名譽主席,第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第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十、十一屆中央副主席,第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是中共第七屆中央委員, 第一至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第四屆全國人大代表(解放軍)。
1985年9月經(jīng)中共全國代表會議同意不再擔任中央委員,同年辭去黨、國家和軍隊領(lǐng)導職務(wù)。
1955年被授予元帥軍銜,并獲一級八一勛章,一級獨立自由勛章,一級解放勛章。1982年獲哥倫比亞眾議院授予的特級大十字民主勛章。
1986年10月22日在北京逝世,終年89歲。
(材料來源:共產(chǎn)黨員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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